
11月2日,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公安交警大队、永丰街道等单位在书院路沿线开展现场纠正非法安装遮阳伞行动。
行动中,县公安交警大队与永丰街道志愿者将摆在街道、人行道、小巷等处的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非法安装的遮阳(雨)伞进行现场拆除,并在违规车辆上张贴《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的告知书》,共收缴遮阳(雨)伞185把。
交警提示: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非法安装遮阳(雨)伞,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,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,希望驾驶人自觉抵制交通陋习,提升安全出行意识。
责编:戴戈
来源:双峰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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